古地契是否能夠辦理翻譯公證
近年來有部分客戶為了爭取家族的權益。
會向國史館翻印典藏文書內容,希望能夠針對所需要內容,進行日文 翻譯中文。
並將中文翻譯後的內容,提交給地政局、法院或是相關單位做審查。
其中大多數的客戶都會說,這個文件除了翻譯以外, 中文翻譯本需要辦理認證(公證)。
那麼古地契翻譯是否能夠辦理公/認證呢?
針對這個部分,是可以的,但目前卻無法辦理。
依照公證法的規定,契約的認證, 需要由諦約雙方於公證人面前簽署, 又或是事後能夠向諦約雙方進行查證與確認。
說到這裡…既然是古契約, 這個諦約雙方基本上都已不存在或不可考。
說到這裡…既然是古契約,
簡單來說,這個契約的真實性亦無法被證明, 那我們只能針對這個文件的來源做一個確認,前面有提到, 可以被找的到的古契約大多是從國史館申請,或是私人收藏、 私人所有。
如果想要辦理翻譯公證,可以請國史館於文件上蓋章, 證明該文件確實是從國史館典藏的資料中翻印。
不過這個部分目前有請委託人去詢問, 國史館多以無章可蓋或是不能夠提供此服候為由婉拒。
另一方面,也無法確認目前所典藏的契約皆為真實, 畢竟年代久遠並不可考。
如果是有古地契、古契約翻譯需求的客戶,除翻譯以外, 可以選擇有合法公司登記以及有翻譯商業公會登記, 認證為合法翻譯公司辦理契約翻譯, 並請翻譯公司將翻譯後的文件送至翻譯公會辦理翻譯本認證。
品捷翻譯公司為合法登記之翻譯公司。
品捷翻譯有限公司具備多年翻譯經驗。
翻譯師擁有多年翻譯經驗,同時具備全職外籍母語翻譯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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